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开封职业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:伙委会)隶属于学生会,是代表全院学生正当权益,配合学校后勤部门开展工作的组织。伙委会在学务处、总务处的指导下,依照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伙委会章程开展工作。
第二条 宗旨:发挥学生与餐饮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,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,促进广大同学与餐饮部门之间的双向交流,服务于广大同学。
第三条 职责: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,协助学院伙食科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及伙食服务,规范学生就餐行为,加强学生与餐饮部门之间的了解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四条 伙委会设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各一名和委员若干名。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顾问,负责指导伙委会的工作。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选举产生,委员由校学生会成员和部分学生代表担任。
第五条 各成员基本职责:
1.主任职责:
负责伙委会的全面工作,主持召开会议。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,经常和上级保持联系并自觉接受上级的指导。
2.副主任的职责:
带领本会委员共同管理本会事务,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。主任不在时,行使主任职权,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3.秘书长的职责:
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,协调伙委会与学院有关部门的关系,组织伙委会与餐饮部门间的工作,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4.委员的职责:
伙委会成员有义务监督检查餐饮部门的安全、卫生以及饭菜质量;有义务维持就餐秩序,制止不文明的就餐行为;有义务自觉发动宣传,号召同学们提高自身素质,做文明大学生;有义务协调解决学生和餐饮部门间的问题,避免矛盾、化解矛盾;有义务及时 发现并制止对学院形象不利的负面舆论传播。
第六条 伙委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:
伙委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,换届工作与新学期学生会换届同时进行。
第三章 工作任务
第七条 伙委会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目的,加强餐厅的民主监督管理,携手共建文明餐厅;协助学院伙食科提高学生生活水平,完善学生饮食服务;认真做好餐饮部门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沟通作用,及时反映学生对伙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,及时通报学院的伙食政策和执行措施,建立顺畅的反馈信息网络;与学生会协作,积极开展学生参与餐厅管理服务工作,倡导广大学生健康文明的就餐方式,创建优雅、整洁、卫生的就餐环境。
第四章 工作方式
第八条 伙委会实行会议管理的工作方式。
(一)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管理会议,通报学院对餐厅管理、整改的有关情况,听取整理学生对伙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。
(二)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监督沟通会,由伙委会干部、伙食科负责人、餐厅经理参加,通报学生集中反映的对餐厅工作的建议及意见。
(三)组织学生代表参加沟通会,加强学生和餐厅之间的双向交流,避免因沟通不畅造成的负面情绪,避免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发生。
第五章 工作要求
第九条 模范遵守院规院纪,对工作尽职尽责,全心全意地为同学服务。
(一)秉承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原则,以无私奉献、善于沟通、勇于担当的标准来对待工作。
(二)注意工作态度和方法,对同学要热情,对餐厅要文明。
(三)委员应不怕吃苦、不断磨练自己,学会创造性的开展工作,做好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自我。
(四)委员间应相互团结密切合作,充分发挥集体智慧,同时应树立全局观念,有使命感、责任感。
(五)提倡全体成员要积极投入到委员会工作中,能经常反思、总结教训、勇于创新,不断开拓活动领域,丰富伙委会的活动内容。
第十条 对于工作积极、成绩突出的委员给予表扬及奖励;对于无故不参加工作会或工作不积极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予以更换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开封职业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。
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第十三条 如院学生会或相关部门有人事变动,伙食管理委员会也会做适当的调整,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。